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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允许新能源车上涠洲岛审批通告

内容来源:北海涠洲岛旅游 作者:北海涠洲岛旅游 发布时间:2020-10-17 21:16 浏览:

北海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新能源汽车运输上岛审批机制的通告

(北涠管布〔2020〕4号)


为贯彻落实《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运输上岛审批机制,满足岛上居民、驻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用车需求,现将涠洲岛旅游区新能源汽车运输上岛审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批要求

(一)考虑目前岛上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和交通承载能力等因素,根据《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客运交通系统规划设计》有关规定,对拥有涠洲岛户籍的居民申请新能源汽车运输上岛的采取按季度审批机制,每季度第1个月(分别为1月、4月、7月、10月)1日至15日的工作日为受理期。每季度在受理期内受理申请总数在30辆车以内的,可直接审批。如果每季度在受理期内申请数量超过30辆车的,通过摇号或抽签的方式审批。(二)每户居民最多可申请一辆7座以下(含7座)的新能源汽车上岛。家庭成员中已有燃油汽车的居民,需将燃油汽车置换成新能源汽车后才能申请运输新能源汽车上岛;家庭成员中没有燃油汽车的居民,可直接提出申请。(三)申请获得审批后,申请人应在审批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和办理车辆行驶证,并申请运输上岛,否则将被取消新能源汽车上岛资格。(四)涠洲岛旅游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申请购买新能源汽车运输上岛的,报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按“一事一议”进行审批。(五)部队用车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研究决定。(六)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每年将根据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或燃油汽车淘汰数量情况对新能源汽车审批数量做动态调整。


二、申请材料

(一)个人申请:1.涠洲岛旅游区新能源汽车上岛审批表(由审批部门提供);2.家庭车辆数量承诺书(由审批部门提供);3.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4.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二)单位(驻岛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1.涠洲岛旅游区新能源汽车上岛审批表(由审批部门提供);2.营业执照(必须在涠洲岛旅游区注册)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3.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4.非法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三、办理地址

北海市涠洲镇双拥路5号管委会办公楼一楼104室(涠洲岛旅游区综合管理局)。

联系电话:0779-2663946


四、其他事项

(一)首次新能源汽车运输上岛审批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受理申请总数在60辆车以内,可直接审批。如果申请数量超过60辆车,通过摇号或抽签的方式审批。2021年1月1日起恢复每季度审批30辆。

(二)以上事项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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