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涠洲岛全面禁止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

内容来源:涠洲岛旅游 作者:涠洲岛旅游 发布时间:2021-02-10 23:09 浏览:

今年涠洲岛上禁放烟花


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北海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涠洲岛生态环境,有权制止、举报破坏涠洲岛生态环境的行为”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北政布〔2019〕5号)等要求,鉴于涠洲岛旅游区地域有限,辖区内国家机关办公场所、码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布局分散等原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北海至涠洲岛航线货船没有运输烟花爆竹资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运输烟花爆竹上岛。

二、岛上没有经许可设立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三、为更好地保护涠洲岛的生态环境,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引发安全事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涠洲岛旅游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一经发现以上禁止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